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職業發展促進會
Greater Bay Youth Career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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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合作第十期交流會暨南沙港澳青創“新十條”發佈會

2022-09-13

2022年6月30日,香港回歸25周年前夕,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合作第十期交流會暨南沙港澳青創“新十條”發佈會在廣州南沙“創享灣”順利舉辦。

交流會由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暨南大學主辦,南沙開發區黨工委政研創新辦、暨南大學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研究院共同承辦。

會上正式發佈《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新十條”措施》等政策檔,並邀請粵港澳專家學者、協會代表、政府代表深入探討緊抓《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政策機遇,整合要素資源,協同推動灣區青年在南沙創業、就業、實習、交流、生活等議題。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職業發展促進會(簡稱“青促會”)榮譽主席霍啟山先生及創會主席廖伊曼女士應邀參加本次會議。

從右至左:

1. 南沙開發區黨工委政研創新辦公室主任 劉家君
2. 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職業發展促進會創會主席 廖伊曼
3. 暨南大學副校長 洪岸
4. 廣州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工商聯黨委書記 魏國華
5. 國務院僑辦原副主任、全國政協參政議政特聘專家 趙陽
6. 廣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王世彤
7. 南沙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謝偉
8. 廣東省委統戰部二級巡視員 黃石鬆
9. 暨南大學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研究院院長 胡軍教授
10. 南沙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阮曉紅
11. 廣州市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副巡視員 蘇楚偉
12. 廣州市南沙粵港合作諮詢委員會委員 吳嘉惠
 
致辭環節中,廣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世彤表示,南沙位於大灣區的幾何中心,歷來與港澳關係密切、交流頻繁,在《南沙方案》印發實施的重要窗口期迅速優化升級支持港澳青年創業就業的政策,必將推動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廣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世彤(左)與青促會創會主席廖伊曼(右)合影

廣東省政協常委、霍英東集團副總裁、香港廣東青年總會主席、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職業發展促進會榮譽主席霍啟山系統分析了港澳青年創業就業的痛點、難點、堵點,主要包括收入、法律環境、生活便利等層面,建議南沙大力發展文化、科技、互聯網等新興產業,釋放青年創意和潛能,擴大鼓勵創業範疇,搭建更精准細分的創業服務平臺,鼓勵粵港澳在職業培訓、終身教育領域的深入合作,同時重視講好“南沙故事”,讓南沙成為大灣區好故事的製作中心及傳播中心。
青促會榮譽主席霍啟山線上參會
 
從左至右:

1.暨南大學發展規劃處處長、暨南大學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研究院副院長 顧乃華教授

2.廣州南沙粵港合作諮詢委員會委員、Timetable創始人 吳嘉惠

3.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職業發展促進會創會主席 廖伊曼

4.南沙區委統戰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民宗局局長 邱靜慧

5.共青團廣州市南沙區委員會副書記 閃文

廣州南沙粵港合作諮詢委員會委員、Timetable創始人吳嘉惠從港澳青年大灣區就業創業的實踐出發,表示南沙港澳青創“新十條”的出臺將很大程度上打消港澳青年關於資訊互通、收入水準、生活品質等方面的疑慮。

青促會創會主席廖伊曼(右)與廣州南沙粵港合作諮詢委員會委員、Timetable創始人吳嘉惠(左)合影


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職業發展促進會創會主席廖伊曼分享了對南沙港澳青創“新十條”的感觸和思考,她表示南沙通過系列舉措,為港澳青年在科技領域創新創業營造了更優環境,她希望隨著南沙方案和青年政策“新十條”的發佈,未來將集聚更多的港澳青年來南沙生活和發展,創享灣將發揮獨特優勢,銜接粵港澳優質資源,為港澳青年提供樂創、樂遊、樂學、樂居、樂業等全方位的服務,也希望來南沙發展的港澳青年能成為南沙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代言人。




《新十條》措施
第一條
鼓勵港澳青年就業。給予到南沙就業執業的港澳青年一次性最高12萬元就業獎勵和每月最高5000元薪金補貼。給予聘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單位最高20萬元招聘錄用獎勵。給予促成港澳青年南沙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業企業、組織、機構最高10萬元促進就業獎勵。

第二條
服務港澳青年實習體驗。每年提供不少於1000個區內實習崗位,提供食宿、交通、保險等保障服務,並設立不少於200萬專項實習補貼。

第三條
促進港澳青年職業成長。鼓勵在南沙的港澳青年參與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給予獲取職業資格、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證書的港澳青年最高8萬元補貼。

第四條
支持港澳青年創辦企業。開闢港澳青創企業落戶綠色通道,提供登記註冊、場地租賃、人才招聘、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支持和最高370萬元創新創業獎補資金。

第五條
推動港澳青創企業成長提速。營造開放包容的創業生態,支持港澳青創專案積極對接市場、培育市場。發起設立10億元規模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金。鼓勵風投基金投向區內港澳青創專案,按照投資額度累計予以最高1000萬元獎勵。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區內港澳青創專案予以信貸支持,給予最高250萬元貸款風險補償。

第六條
打造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示範基地。建設一批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給予獲得港澳特區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授牌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的1:1配套獎勵。

第七條
開展港澳青年交流活動。對在南沙、港澳地區主辦或承辦粵港澳青少年大型交流活動的境內外企業、社會組織、機構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活動補貼。為南沙引進粵港澳青少年活動或組織港澳青少年來南沙研學交流考察的境內外企業、社會組織、機構,給予每年最高30萬元獎勵。

第八條
幫助港澳青年安居置業。解決港澳青年住房之憂,為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提供港澳青年公寓或給予每人每年最高2萬元住宿補貼。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購買共有產權房。

第九條
發放“港澳青年人才卡”。符合條件的持卡者在南沙可享受居留、住房、子女入學、就醫、工商、稅務等全方位綠色通道服務,實現“一卡走南沙”。給予在南沙創業就業的港澳青年每人每年最高2萬元生活補貼和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醫療保險補貼

第十條
建立港澳青年服務驛站。依託區內港澳青創基地,打造港澳青年服務驛站。建立首席服務官制度,為來南沙遊學、實習、就業的港澳青年提供全流程一對一定向管家式服務,及時為港澳青年提供適應性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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